有关设区市、西咸新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加大对搬迁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根据《陕西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支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陕危化迁发〔2020〕1号),拟组织开展2020年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列入《陕西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固化陕西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分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陕危化迁发〔2019〕2号)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工作任务的15户企业,包括异地迁建、就地改造、关闭退出3种类别。

二、支持方式

对完成项目以事后奖补和固定资产贷款贴息为主,对在建项目以补助和固定资产贷款贴息为主。

三、申报条件

(一)异地迁建、就地改造类项目

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未销号的违法记录。

2.项目须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纳入统计部门统计。项目自筹资金来源已得到落实,投资结构合理,技术、工艺水平须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

3.项目备案、土地、环评、规划等审批手续齐全。

4.就地改造项目需开工建设,投资需完成20%以上;2020年年底前严格按搬迁改造方案组织实施,需完成厂区内部安全环保技术改造提升项目建设,需完成厂区内部新(改、扩)建技改升级项目,需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点搬迁工作。

5.异地迁建项目需迁入通过认定的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新厂区项目需开工建设,原厂区需按计划实施关闭退出。

6.当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重大技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未按时更新工信部危化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库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关闭退出类项目

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诚信守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未销号的违法记录。

2.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得到落实,可有效保障关闭退出工作开展。

3.已按照企业关闭退出实施方案制定完成关闭退出相关工作计划,2020年年底前完成关闭退出工作,相关审批手续齐全。

4.当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或省级重大技改专项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未按时更新工信部危化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库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申报资料

(一)异地迁建、就地改造类项目

1.项目简介(格式见附件2-1),字数在1000字以内。

2.项目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请表(附件4)、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5)。

3.资金申请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1),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分析,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期限及地点,实施进度计划,总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风险分析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产学研用情况,项目实施突破的关键技术和对行业的带动影响作用,项目投资完成及形象进度情况,项目建成后的绩效目标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

4.附件资料。

(1)专业资质机构出具的企业异地迁建或就地改造实施方案。

(2)项目备案、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文件复印件。项目涉及新征土地的,须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的项目)复印件;项目不涉及新征土地的,提供原有土地证、项目规划文件复印件;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批复意见或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复印件。

(3)项目投资完成20%以上,并纳入投资统计的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4)审计报告。专业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

(5)申请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银行入账单等相关手续复印件。

(7)项目自筹资金部分来源说明及相关附件(加盖企业公章)。

(8)申请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件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加盖企业公章)。

(二)关闭退出类项目

1.项目简介(格式见附件2-2),字数在1000字以内。

2.项目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请表(附件4)、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5)。

3.资金申请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1),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关闭退出项目背景和必要性说明,项目关闭退出实施进度计划,总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完成及形象进度情况,项目完成后的社会效益情况等。

4.附件资料。

(1)专业资质机构出具的企业关闭退出实施方案。

(2)关闭退出企业项目备案、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文件复印件。

(3)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附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资金需求包括职工分流安置费、企业拆除活动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及治理费等;资金筹集方案包括股东出资证明、银行贷款协议、土地置换或出让收入、生产设备或厂房出售收入、政府补偿等,同时说明资金缺口部分情况。

(4)审计报告。专业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

(5)企业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政府或主管部门同意关闭退出审批(备案)文件复印件。

(6)企业所在地县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对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审批(备案)文件复印件。

(7)企业所在地县级或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环境应急预案审批(备案)文件复印件,企业与资质单位签定的腾退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委托合同复印件。

(8)企业所在地县级或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对企业拆除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审批(备案)文件复印件。

(9)申请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申请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件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本次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落实审核把关责任。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上报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市上报项目按一定比例安排奖补或贷款贴息。

2.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会同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汇总推荐上报。上报材料包括:联合上报文件一式2份(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各1份),资金申请报告4本(报省工信厅)。韩城市申报文件及资金申请报告同时抄报渭南市工信局、财政局。

3.项目申报资料必须内容完整、项目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永久取消申报资格。资金申请报告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1,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企业-XX项目”。

4.项目类别划分为:异地迁建项目、就地改造项目、关闭退出项目三类。每个申请单位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

5.项目申报须在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地址是http://xmk.sf.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填报 “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县(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网上逐级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网上没有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6.各市(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要对列入下达资金计划的项目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将组织抽查,对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省级将收回财政奖补或贷款贴息资金。

7.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省工信厅联系电话:029-63915414   029-63915594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9-87623356

邮  箱:zxfengzx@126.com

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封面格式.doc

附件2-1:异地迁建、就地改造类项目简介格式.doc

附件2-2:关闭退出类项目简介格式.doc

附件3: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项目申请表.xls

附件5: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