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中小企业局:
为进一步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竞争力,按照《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0〕139号),省工信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在陕西省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符合《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申报程序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逐级推荐进行。由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中小企业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章,报所在县(区)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各市(区)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汇总,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工信厅。
2.申报材料需按《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并加文件目录,正反面印刷,一式二份。
三、申报时间
各市(区)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审查确定的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情况汇总表,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附件3)于2020年8月20日前报送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处。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申报材料完整无缺。
(二)各市(区)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筛选和申报工作,严格把关,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
(三)对已列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且未过期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联 系 人:张 帆 电 话:029-6391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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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