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教科体局),市级各有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相关单位:
为了建设延安市科技人才智库,进一步构建完善延安市科技创新决策咨询体系,提升科技人才工作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结合《延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建立各领域人才管理信息库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市广泛组织开展科技人才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人才类别及范围
(一)市内人才。主要是市内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民间组织中具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实验和检测技术等的科技人才。
(二)特聘人才。根据我市产业需求,经需求单位提出,市科技局通过与省内外科技部门、资源统筹中心、高校院所企业机构等单位资源共享方式,定向邀请的北京、上海、深圳、无锡、西安等科技产业发达城市的行业知名专家,产业领域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产业类人才。
二、入库科技人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廉洁自律,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提出意见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可适当放宽年龄。
4.本人能够以独立身份参加相关咨询活动,接受市科技局的监督管理。
5.无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二)具体条件
入库人才除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实验和检测技术人才应具有高级技师或高级实验员)外,还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在主要学术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
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省、市级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3.省级以上科技人才,包括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三秦人才、科技新星,在延工作的院士,入选市级人才计划项目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获得市级青年科技奖励人才,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前三位完成人、优秀科技特派员。
4.研究成果突出、熟悉科技产业发展现状的高校院所、创新平台、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
5.农、林、牧、建筑、交通等行业领军人才、优秀技术人员等。
6.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填报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延安市科技人才智库的建设工作,根据要求,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推荐人才入库,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下载附件,填写个人信息,科技局将对入库人才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请各县(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科技人才信息征集和资料汇总报送工作;科协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各社团协会的科技人才信息征集和资料汇总报送工作;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本单位科技人才信息征集和资料汇总报送工作;其它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科技人才信息征集和资料汇总报送工作。
请各单位于7月8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信息报市科技局成果科。
四、报送时间
符合条件科技人才填写附件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后,将附件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件于7月15日前发送到邮箱:1203652838@qq.com。
联系人:刘丽丽 联系电话:0911-7090922
延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