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企业、中省驻延单位:

为了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夯实2021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基础,按照《延安市2020年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方案》(延政办函〔2020〕8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现就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前期项目申报征集和2020年重大项目策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梳理2020年重大项目策划成果

根据《延安市2020年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方案》要求,全市要在9月底前完成新策划项目评审工作,10月份形成策划成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企业要抓紧梳理汇总,于9月18日前将新策划项目报市重大项目办,我委将在9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完成策划项目评审工作,10月中旬形成全市2020年重大项目策划成果报市委、市政府,对逾期未申报的县(市、区)和部门视为无策划成果。

二、抓紧做好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征集工作

为夺取2020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主动权,各县(市、区、管委会)、市直部门要提早谋划,务必在9月底前将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报至市重大项目办。申报项目要以产业性、经营性项目为主,兼顾补短板、强弱项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县(市、区)和管委会申报项目年度投资总规模至少要超出今年投资规模的20%以上。2020年基数相对较低的延川县、延长县、甘泉县、宜川县、黄龙县年度投资规模不得低于30亿元。单个项目年度投资要达到5000万元以上,亿元以下项目必须当年建成,除特大项目外,年度计划投资均应达到项目总投资的50%以上。要严把申报项目的成熟度,申报项目要同时上报项目选址,土地、资金、投资主体等要素落实情况和前期工作进度。2021年重点前期项目规模要达到去年实际完成投资的1.5倍以上,项目转化率(项目审批或开工建设)不低于30%。

三、超前启动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按市政府要求,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要在今年10月初全面启动,2021年2月底前完成所有前期手续办理。各县(市、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企业要在申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同时,超前启动新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确保新建项目一季度全部达到开工条件。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办将严格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清单、预选函、定向交办、定期报告等各项制度,为项目实施单位办理前期手续提供全程服务。

四、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延安市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延安市2021年重点前期项目申报表》(附件2)、《延安市2020年重大项目策划成果申报表》(附件3)、重点项目简介(每个项目必须有详细的项目简介)。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通知通告》栏目下载。

2.报送方式。纸质文件统一报送至市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731室。附件1电子版报至邮箱155075321@qq.com,联系人:付博,18009110059。附件2和附件3报至邮箱708802028@qq.com,联系人:郑朋朋,15291117360。

附件1延安市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xls

附件2延安市2021年重点前期项目申报表.xls

附件3延安市2020年重大项目策划成果申报表.xls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