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延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组织部长会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延安市“圣地英才计划”实施办法》(延市组发〔2021〕21号)精神,启动杰出人才集聚工程、紧缺人才招引工程,引进一批服务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现组织开展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招聘需求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各县(市、区)的人才招聘需求,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组织申报。
2.市直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才招聘需求,由所属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3.市属国有企业的人才招聘需求,由市国资委组织申报。
4.具有法人资格、纳税地点在延安市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人才招聘需求,由市工信局组织申报。
5.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招聘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由市发改委组织申报。
二、申报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特支计划”入选者,以及相当层次的行业领军、延安紧缺高端人才。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
3.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高成长性项目的人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发明专利的人才。
4.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和突出业绩的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5.符合延安市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从事技术创新、项目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拥有较高科技成果和关键技术的人才;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孵化基地、产业集中园区、重点建设项目等用人单位急需的专业技能人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现代工业、特色农业、资源环境、城市管理、社会事业、文化旅游、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专业型人才。
3.服务延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学专业为用人单位急需,且市场紧缺,经市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后可将学历放宽至本科,年龄为40周岁以下。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才招聘需求计划申报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安排专职工作人员,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精准高效做好人才需求摸底和计划申报工作。
2.认真填写《延安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计划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3月24日前以公函形式按归口分别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
3.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岗位资格条件后,严格按照审核后的需求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及实施方案,配套相关政策,组织开展人才招聘工作。
四、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 徐亚军 7090855
市人社局专技科:贠 泉 7090658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延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