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教科体局),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高新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延安市“圣地英才计划”实施办法》(延市组发〔2021〕21号)和《延安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实施细则》(延市科发〔2021〕19号)文件精神,加快本土创新创业人才的培育和集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领带动我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延安市第一批“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人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延安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主要是指在延安的高校院所、企业事业等单位自主创新创业的科技人才。重点支持我市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在延创办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结合延安现代产业发展体系,在延安市行政辖区内注册创办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制造、能源化工、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物流、现代农业等我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具有法人或主要创始人(股东)资格的人才。

二、申报条件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申报人员应为全职在延工作的科技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征信和职业道德,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还应基本具备以下条件:

1.在延创新创业的科技人才,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

3.拥有的技术成果在行业内有较强的先进性,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属于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属科技服务业等新兴业态的,应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和一定数量的客户。

4.创办的企业成立1年以上且在5年以内,企业处于盈利状态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00万元。

5.企业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合理。

6.企业开展科技攻关、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招引成效显著,且建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可优先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延安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申报表一式四份(见附件),同时报送PDF版。

2.申报单位意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地点、方式、结果)等,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3.创办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信用统一代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介绍等)。

4.主要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据实提供授权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报告、代表性论著、已立项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获批的科技创新平台等)。

四、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人才项目的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握资格条件和申报程序,特别要对人选的道德品行、专业能力、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对推荐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的,取消人选参评资格。

2.请各县(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人才申报推荐和资料汇总报送工作;科协负责各社团协会的人才申报推荐和资料汇总报送工作;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本单位人才申报推荐和资料汇总报送工作;其它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人才申报推荐和资料汇总报送工作。

3.请于2021年6月4日前,将确定的申报推荐建议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203652838@qq.com。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人:刘丽丽

联系电话:0911-7090922

地 址: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922室

 

附件:1.延安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实施细则.doc

          2.延安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申报表.doc

 

延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20日